慈溪新闻网讯 近期,重庆、江苏、杭州、河南等多地发生女大学生遭受性侵害乃至被杀的恶性案件,一次又一次刺激着女生们的敏感神经。前几日,“北仑妙龄少女夜跑被拖进绿化带”的消息更是令人毛骨悚然。不少年轻女性纷纷开始选购“防狼利器”,以备不时之需。近日,记者走访市场后发现,不仅线上五花八门的“防狼利器”热销,线下也有不少人在咨询打听。
“防狼利器”五花八门
记者在淘宝上搜索后发现,销量最好的“防狼利器”是一款鹅蛋型的自卫防狼报警器。“这款产品比较小巧,很方便携带。遇到紧急情况,只要拉开警报开关,就会发出100-120分贝的警报声。”网店小二介绍,从8月开始,“防狼利器”的销量就开始上涨,近期来咨询的明显比往常多。
在美甲店工作的何小姐正在为买哪种“防狼利器”而犹豫不决。“每天下班要晚上10点多了,一个人回家确实有些怕。上个月我已经买了个防狼报警器,试用了一下,报警声不大,轻易就被路边车的喇叭声淹没了。”何小姐打算买个效果更好点的“防狼利器”,线上商家向她推荐了一款带有电击防身功能的手电,“店家说既可以发出强光,刺激对方视线,又可以有防身电击功能,让对方暂时失去进攻能力。”
家住桥头的岑小姐订购的“防狼利器”也是刚刚到货,是一个小型喷雾器,仔细闻有一股淡淡的辣椒水气味。“其实也就是买个放心,如果真遇到坏人了,可以使用一下。”
记者发现,一般线上的“防狼利器”大多可以归为三类:第一类是能发出报警声,达到吓跑坏人并求救援的目的;第二类是强光手电,利用强光让对方造成暂时视力障碍;第三类是有攻击性的,像电棍、喷雾、三节伸缩甩鞭等等。上林坊周边的商家也在售卖“防狼利器”,主要以防狼报警器为主,大多造型可爱。
律师:正当防卫是不负刑事责任的
记者随机采访了7位单身独居女性,绝大多数是不敢走夜路,或者是拉朋友作陪才会晚上走出来。在采访中,有3位女性表示自己是有随身携带报警器的。“前几天和朋友出去逛街,朋友就送了我一个,没有用过,不知道效果怎么样。”蔡小姐来慈溪工作已经5年了,虽然一直都是一个人住,谈及“防狼利器”,她还是觉得不靠谱,万一比较有攻击性的“防狼利器”让对方受伤了怎么办?
对此,记者咨询了我市相联律师事务所的张红霞律师。张律师表示,“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是不负刑事责任的。”
张律师说,所以市民要有一种自我保护意识,在被骚扰时可以采取一定的手段来阻止对方的侵害行为,但如何把握尺度很重要,超过一定程度的自卫就有可能构成防卫过当。“简单的防狼报警器、强光手电筒可以对单身女性起到保护作用,以备不时之需。当然最好的是,单身女性在走夜路时要提高警惕,尽量与熟人结伴同行。”
-记者 龚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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