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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追尾后驶离现场 司机因肇事逃逸被拘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9-19 10:31:14   稿源: 慈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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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溪新闻网讯 车子被追尾,前车司机下车看了眼后车伤员,便驾车离开现场,不想自己的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前天下午,市拘留所内,一脸懊悔的四川人刘某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9月11日凌晨,刘某驾驶一辆半挂车从北仑前往杭州湾新区一工厂装货。凌晨3点多,由于工厂还未上班,加上不认识去工厂的路,刘某就在七塘公路樟新线道口西侧靠边停车睡觉,准备天亮后再找。清晨5点20分许,刘某被一阵急促的敲窗声叫醒。一名群众提醒他,有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到了半挂车尾部,骑车人受伤躺在地上。刘某下车查看,发现地上的男子头上撞破了个口子,问他有没有事,男子坐了起来。

  “我以为他能坐起来就没事了,而且是他自己撞上来的,所以就开车走了,根本没想到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刘某说,自己把车停在这里,主要是这里有监控,自己停在路边睡觉也安全,没想到会被追尾。

  处理该起事故的市公安交警大队逍林中队指导员孙海鸿告诉记者,骑车人谭某头部受伤,目前仍在医院治疗。刘某驾车离开现场的主要原因是担心车子被交警查扣,货物不能及时运到港口导致退关。

  这起交通事故中,刘某占用主车道违法停车,占了七塘公路近一半路面,这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事故发生后,刘某未报警,也未送伤员去医院,而是驾车离开现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9月15日,警方经过多方查找,锁定了肇事逃逸的刘某。次日,迫于警方压力的刘某来到逍林中队投案。

  孙警官说,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如果当时刘某将车辆停在正常停车位内,无需承担责任。该起事故也给广大驾驶员朋友敲了个警钟。据悉,刘某不仅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还将面临驾驶证从A2降为B1B2的处罚。因其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等也不予理赔。

  -记者 蒋余辉

  通讯员 胡志东 陶勇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