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文铮)“警察同志,我要报警,我被人敲诈勒索了。”
“什么,我们敲诈勒索?警察同志,我也要报警,我女友被人强奸了。”
今年7月20日,余姚某派出所接到两起报警,一方称自己被敲诈勒索,一方反称女友被强奸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随着警方的调查,终于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33岁的贵州籍男子姚某住在余姚丈亭某出租房内,隔壁住的是彭某和女友赵某。彭某也是贵州人,老乡见老乡格外亲切,两人常常一起吃饭。但令彭某没想到的是,姚某竟一直暗恋着自己的女友赵某。
7月18日,姚某吃过中饭,又往彭某的出租房张望。看到赵某独自一人在家,姚某大着胆子向赵某表白,被赵某当场拒绝。姚某试图强奸,但由于赵某反抗而未成。事后,姚某还威胁赵某别将事情告诉彭某。
当天晚上,彭某和几个老乡在姚某家吃饭。吃饭时,彭某无意中听到姚某和自己的女友赵某发生了一些事情。吃完饭,彭某马上回到自己的出租房内询问女友,女友只得将白天发生的事情如实相告。
彭某越想越气愤,第二天下午,彭某敲响了姚某的房门,把姚某从房内拉到了院子里。姚某见彭某来势汹汹,就知事已败露,忙跪在地上向彭某道歉。彭某上前就打了姚某两巴掌,见姚某不作声,彭某质问道:“现在你打算怎么办?”彭某的好友见状赶紧上前劝说:“算了算了,姚某你就赔偿点钱好了。”
彭某提出要求姚某赔偿1.2万元,这件事就一笔勾销。一番商讨下,姚某同意赔偿1.2万元给彭某,约定第二天交付。但姚某回去后左思右想,觉得不划算:“自己强奸赵某又没有成功,就要赔偿1万多元,这不是明摆着敲诈勒索吗?”
7月20日晚上,姚某走进当地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敲诈。警方录取姚某笔录后,就赶往彭某的出租房。本打算这件事情私了,没想到姚某报案称被敲诈勒索,彭某气愤之余带着女友赵某也到派出所报案。
警方当天就逮捕了姚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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