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把好法律援助的质量关。
首先是对每个案件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制度,随时了解办案进程及受援人对案件承办人员的评价,并及时与承办人员沟通,了解案件承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适时向承办人员提出意见和要求。二是联合相关单位,建立法官、仲裁员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的评议制度,在案件办结后由办案法官、仲裁员对承办人员的服务质量作出评价,签字盖章后直接送达法律援助中心,评测结果纳入承办人员的诚信档案。三是实行庭审旁听抽查制度,认真做好旁听记录,根据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对案件的熟知程度、举证情况、书面代理(辩护)词质量等形成旁听意见,填写相关材料,送交法律援助中心。四是成立由8名资深律师和5名经验丰富的基层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组,于每年年中、年末对部分已经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案卷随机抽样,并实行统一评估,划分四个等级,依照等级发放办案补贴并予以奖惩。
(余姚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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