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陈敏 通讯员鲍夏超)新高考试点方案带来了很多疑问。本报针对广大读者朋友最为关注的十二大疑问,采访了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
一问:试点方案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试点方案规定的各项改革内容和要求,将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分年逐步实施。2014年启动职业技能考试,先实施9类,再在3年内展开至17类。2015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6年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二问:高考录取会不会主要取决于语数外成绩?
我省方案不会发生这个问题。试点方案考生成绩总分与现行高考“3+综合”相同,语数外分值未变,占比未变。选考科目分值所占比例为高考总成绩的40%,且每科均设有加试题,并将等级细化赋分,提升了选考科目的区分度。
三问:外语与选考科目成绩两年有效期怎样计算?
外语与选考科目成绩两年有效期,是以考生参加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首日为基准日期,倒推两年的时间来计算。
四问:选考科目什么时候选定?怎样选报选考科目?
每一门选考科目,可由考生在考前选择,具体在实际报考该科目时确定。这样有利于引导学生在课程学习时就能按个人兴趣特长合理规划和安排,有利于学生在共同的基础上学有所长。
考生可以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根据拟报考学校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个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科作为选考科目,每科至多参加2次考试。
五问:选考科目为什么要考必考题又考加试题?
作为高中学考,该科目考生只需考必考题,必考题考试内容为该科目必修内容。作为高考选考科目,该科目考生除了需考必修内容还需考加试题,加试题考试内容既包括科目必修内容又包括选修内容。设置加试题,主要是为了利于学生更充分展现自己的学业水平和学科特长,同时增加了考试区分度,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
六问:选考科目等级赋分怎么计算?
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
七问:高校什么时候公布招生要求?
高校应在招生两年前向社会公布分专业(类)的招生选考科目范围,科目数至多不超过3门。而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要求,高校可在当年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八问:考生的选考科目需要全部符合高校要求吗?
考生的3门选考科目中,只需1门符合报考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即可报考该校相关专业(类)。
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就表示考生在报考该专业(类)时无科目限制,均可报考。
但考生要注意:由于你的总分是由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构成的,所以你仍需参加选考科目考试,以获得相关成绩。
九问:考生怎样填报志愿?
在统一高考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中,考生按“专业+学校”填报志愿。考生在选报“专业+学校”志愿时,自己的选考科目与高校要求的选考科目至少需有1门一致方可报考。其中“专业(类)”志愿,既可以报考同一个高校中的不同专业(类),也可以是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类),还可以是不同高校不同专业(类)。
在高职提前招生中,考生可以报考多所高校,一档多投;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的,由考生选择确认其中1所录取高校。
在三位一体招生中,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三位”综合情况,有针对性地自主选择填报相关高校志愿。
十问: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选拔中起什么作用?
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招生录取参考条件,具体使用权交由高校。
在三位一体招生中,作为报考条件和初次遴选的主要依据之一,高校可以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特长表现情况、选修课程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多方面提出要求,或纳入综合成绩;在高职提前招生中,高校将中学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选拔录取参考,纳入到综合评价内容;在统一高考招生中,高校可事先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十一问:高中学考怎样安排?
高中学考调整到每年4月和10月安排考试。首次考试在2015年10月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另行公布。
十二问:往届生、社会人员及异地生怎样报考?
往届生、社会人员以及外省籍在我省异地高考考生,如参加2017年及以后的高考招生录取,需按我省高考招生改革试点方案和高中学考实施办法参加各项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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