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蔡晓馨)近日,市民曹先生在“阿拉宁波网”上“吐槽”称,他在区内同一家药店买的同一种药在10天内价格涨了67%,简直太黑了。记者采访获悉,涨价是根据成本作出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曹先生,他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由于最近身体不是很舒服,医生就建议我吃点补中益气丸(浓缩丸)。所以我9月24日就到四明大药房大碶店买了2盒,当时我记得清清楚楚,单价是7.8元,可到了10月4日我再去买的时候,单价就变成了13元。”
曹先生表示他对于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价格涨这么多难以接受。“倒不是在乎这几块钱,就是想弄明白这价格怎么一下子涨了那么多。”他告诉记者,自己当场就问了药店的人。“他们给出的理由是涨价了,这不是搪塞我吗!”曹先生表示,药店方面简简单单一句涨价了就把人打发了,他实在难以接受。
为了调查同种药短短十天时间内售价相差为何如此之多,记者首先对曹先生先后购买的两批药进行了仔细对比,看到两批药的外包装完全一样,仅生产批号不同。
记者采访了四明大药房大碶店的店长贺女士,她表示,此次涨价是由于曹先生购买药品的生产厂家——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全线涨价造成的。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药品的生产厂家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电话,该厂家销售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补中益气丸(浓缩丸)确实在8月份涨价了,目前的建议零售价是13元一盒。“这是出于对药品的生产成本考虑做出的价格调整。”
对于药店和生产厂家的解释,曹先生无法接受。他告诉记者,自己在浙江物价局的网站上查阅到补中益气丸(浓缩丸)是被列入国家发改委定价目录的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规定是有最高零售限价的。记者随后也通过省物价局网站查到曹先生购买的补中益气丸(浓缩丸)200丸的最高零售限价是8.2元。
记者就此电话咨询了省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就在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对现行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日均费用较低的药品(低价药品),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在日均费用标准内,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具体购销价格。而补中益气丸(浓缩丸)就在省物价局公布的第一批低价药品清单内。”该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通知》,属于低价药品的西药日均费用只要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都合理。曹先生购买的补中益气丸(浓缩丸)200丸每天的服用量是27丸,一盒可以服用7天,日均费用为1.9元左右,这也就意味着药店方调整定价并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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