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酒驾面包车撞上醉驾电动车 一个记12分 一个缝12针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0-25 07:14:58   稿源: 东南商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前天晚上8点左右,鄞州区望童线集士港镇医药总店门口路段上,一辆面包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被撞得满头是血,但两车驾驶人都喝过酒,一个酒驾,一个醉驾。

面包车驾驶人王某来自四川,33岁,暂住古林镇。“我想左转弯穿过那个小巷,不小心与由西往东行驶直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我负事故责任,我会赔他钱的。”见到民警,王某连忙说他会跟伤者程某私了好的。

电动车驾驶人程某来自安徽,37岁,暂住集士港镇。在医院,见民警要给自己做酒精测试,他立即意识到自己是喝过酒的,就乱说自己没有驾驶电动车,自己是走路的。

经检测,王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3mg/100ml,达到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而程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91mg/100ml,已远远超过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据交警介绍,这起事故,双方都喝了酒,保险公司拒赔所有损失。因王某转弯出来与直行的程某相撞,经协商,由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赔偿程某医疗等损失5000元。

由于是王某酒驾,他被罚款2000元,记12分,扣证6个月,需要重新学习理论并通过考试才能再拿到驾驶证。程某头部被缝了12针,交警对其醉驾电动车进行了批评教育,让其吸取教训,对其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罚款50元。

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杨忠信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