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宁波新闻联播 > 北仑 正文

顾客遗失手机店主捡到不想还 民警来帮忙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1-05 11:25:58   稿源: 北仑新闻网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曾子夏 通讯员 黄 帅 胡佳晓)近日,网友“尔青”在网上发帖,“寻找北仑最美警察”。原来,“尔青”用餐后,不慎把手机落在了吃面的店里,出警民警不仅“火速”赶到现场,而且很快就帮她把手机给找了回来。法律工作者也提醒市民,捡了东西据为己有不但违法,还可能构成犯罪。

民警火速出警,找回遗失手机

“尔青”说,10月28日晚上6点左右,她和先生在银泰城对面的一家面店吃饭,吃完结账后就往银泰去。走到银泰门口,她才发现手机给落在店里了,两人赶紧飞奔回去。可就几分钟时间,桌子已经收拾好了,手机也不见了。店里老板娘说,她没看到手机,“尔青”走后又有3个人来店里打包拉面,可能被他们拿走了。

老板娘的说辞却并不能让“尔青”信服:“这么短的时间怎么可能又有人来过,还煮了面?”又气又急之下,“尔青”报了警。不到5分钟的时间,警车就出现了。问明情况后,民警发现面店内没有监控,而老板娘也一口咬定自己没有看见手机。为找到证据,民警发现隔壁一家餐厅装有监控,于是和“尔青”两人一同去看监控。

“那家监控对准的是自家门口,面店的情况看不大到。”民警说,“但是,我发现看监控的时候,面店老板娘一直在门口向我们张望。所以,我让报警人继续看监控,我去找老板娘做做工作。”最后,老板娘给丈夫打电话,得知是丈夫捡到了“尔青”的手机。

看到失而复得的手机,“尔青”对民警连声道谢,但民警说了句“这是我应该做的”就离开了。“说实话,起初我对报警没抱什么希望。只是想给老板娘一点压力。”她说,但民警居然这么快就帮忙找到了手机。

捡了东西据为己有不但违法,甚至构成犯罪

感激民警的同时,“尔青”也恳请大家原谅面店老板。“他不是‘偷’了我的手机,毕竟我也有疏忽。最后能把手机交给我,内心一定也有自责和后悔。”

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工作者介绍,面店老板的行为,在民法上称为“不当得利”,是违法的。“当物主要求返还时,捡到失物的人有返还的义务。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而如果“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的,还可能构成‘侵占罪’”,不仅要受到经济处罚,还面临牢狱之灾。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