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水玲玲通讯员于珊婉) “为什么我们的火锅店被法院查封了?”一大早,火锅店的员工们围在店门口议论纷纷。冬季正是火锅店生意好的时候,这时候被封铺可怎么是好?
事情要从2010年说起。那一年,40多岁的宁海人张某租用了某公司所有的房屋用于经营火锅店。租约到期后,张某尚欠租金30余万元未付。该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便起诉至宁海法院,要求张某腾空房屋并支付租金。判决下来后,张某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于是该案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
此后,承办法官多次传唤张某来法院,张某一直避而不见。法官找到那家火锅店,发现该火锅店仍在正常经营,张某本人不在,店里有十余名员工在工作,进一步询问得知有部分员工是居住在火锅店内的。如果强制腾空,这些员工必然会失业并失去住所。承办法官决定先对该火锅店予以查封,并将火锅店经理传唤至法院询问。当天下午张某来到了法院,表示还想继续经营火锅店,目前店里还有三四万元的食品冷冻着,希望先以火锅店内所有的财产设备、店内装潢等抵偿给申请执行人,剩下的钱再慢慢还。考虑到该火锅店的实际经营状况及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经过承办法官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同意张某先以设备抵债,余款分期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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