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正伟 通讯员王文强)车籍在宁波,今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将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车主可以申领201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笔者昨日从市贸易局获悉,今年可以申领补贴资金的车辆为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并于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车主可以在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节假日除外)申领补贴资金,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市贸易局、市财政局在位于环城北路东段138号的宁波市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设有联合服务办公室,各县(市)区不再设立服务窗口。各县(市)区的车辆可在当地报废,但补贴申领手续须统一到联合服务办公室办理。
有关单位和车主可登录宁波市商贸网(http://www.nb-trade.gov.cn)查询申领所需材料以及具体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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