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王杰 通讯员 张维群 黄宇)明明已达成工伤赔偿调解协议,但剩余赔款老板却一拖再拖,又气又急的他起诉到了北仑法院。为尽快保护他的利益,法官为他签发了支付令。
小黄是大碶某模具厂的一名员工,今年4月9日,他在做挂钩模具时不慎发生意外,导致右手掌指骨多发性骨折、手掌压碎严重,后被认定为五级伤残。经大碶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黄与公司老板达成协议,由老板分三期支付297000元赔偿。
最后履行期过去快一个月了,小黄还有15万余元赔偿没有拿到。近日,他拿着调解书来到法院立案庭起诉。听了小黄的介绍后,立案庭法官联系了该公司老板,但他仍无尽快还款之意。考虑到小黄因工致残,且有调解协议书为证,加上老板无异议、有支付能力,申请支付令是实现其诉请、保护其利益的最快途径。于是,法官果断为小黄签发了支付令。
据介绍,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公司老板如果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小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告诉记者,该支付令还是近两年来法院开出的头一张。
支付令开出的第二天,公司老板便联系了法院,先行支付了两万元款项。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