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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机关人员被诫勉谈话一次六个月内不得提拔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2-06 07:29:15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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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董小芳 奉化记者站黄成峰 通讯员潘明)奉化一名机关工作人员日前因工作时间上网被该市纪委诫勉谈话,而他面临的结果还有“6个月内不得提拔重用”、“取消当年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奉化近期出台的行政问责细则,不仅将行政问责与年度考核、奖金关联,还直接与“乌纱帽”挂钩,加大了行政问责力度。

“依法问责是纪委的主要职责之一。但是如何增强问责的严肃性、有效性,一直是个难题。”奉化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行政问责总的依据是《行政监察法》,但因具体操作上没有统一的体系,导致各地问责方式不统一,而且问责后没有实质性的惩罚措施,执行或轻或重,难以真正问责到位。“比如以往诫勉谈话后,顶多是失点面子,对问责对象影响不大,导致很多人不重视。”

为充分发挥问责监督的惩戒作用,奉化相继出台了《奉化市行政执法问责办法(试行)》、《奉化市行政问责后续处理暂行规定》等,对问责对象、流程、方式、追究等全面细化。记者看到,在“行政问责后续执行情况一览表”上,所有效能问责、执法问责、安全生产问责等规定的责任追究形式统一归并为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等六种,每一种形式后,有其对应的在职务变动、年度考核、奖金处理上的惩戒举措。如被通报批评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并取消当年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公务员扣发年度目标考核奖20%,事业人员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20%。

“如此严厉的问责细则,切实解决了原先问责体系混乱、执行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奉化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不仅如此,严厉的问责也提高了行政问责的震慑力和严肃性,“对那些‘大病不犯,小病不断’的人时常督一督、促一促,‘抓早、抓小’,防止铸成大错。”

据悉,截至目前,奉化全市已有问责案件23件,41人被依法问责。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