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12月31日讯(记者 陈丽丹)记者刚刚从省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11个部委于29日联合发文,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在全国62个市、县、镇晋升“国家级”试点中,浙江省宁波市、嘉兴市、义乌市、龙港镇占据4席。
国家确定在省、市、县、镇不同层级、东中西不同区域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并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重点。国务院于9月16日召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确定了我国新型城镇化试点名单,全国共62个城市入选。浙江在不同层级的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名单中各占一席,龙港镇作为浙江省唯一的镇级试点城市,在今后两到三年内开展镇改市探索。据了解,首批镇改市试点名单只拟两镇进行,目前只有浙江温州龙港镇和吉林延边二道白河镇两个试点入选。
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选择符合条件的不同层级市、县、镇作为试点。试点重要内容,是探索建立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成本分担包括,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类,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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