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前些天,市民张先生路过新城大道与人和路交叉口时,突然发生爆胎,下车更换备胎后,行驶不到百米,再次出现爆胎,无奈下,张先生报警求助。
十分钟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中队的队员赶到现场,发现路面有不少建筑渣土。“当时是凌晨5点,路上车辆还不多,为了避免其他路过的车辆中招,我们在取证后立即清理了路面的建筑渣土。”城管队员告诉记者,张先生车辆的左前胎爆胎,后边上还放着一只刚更换下来的破损轮胎,“估计是轮胎压到了地上遗撒的石块,导致车子的左右前轮破损。”
地面遗留有建筑渣土就一定曾有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经过。于是城管队员对附近的几个建筑工地进行了查访,却发现并无运输建筑渣土行为,最后在中横线附近的一处填埋地获得了有用的信息,一位王姓老板所属公司的车辆曾途经事发地。
据了解,每一辆正规记录在案的渣土车上都装有GPS行驶计量仪,能查看其运行路程,“通过宁波渣土监管平台查询了当天该路段渣土车的运行情况。发现刚好有一辆登记在王姓老板名下的车辆,我们与对方取得联系后,对方也承认了自己在运输建筑渣土过程中未采取有效密闭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之规定,王某所有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沿途遗撒垃圾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被处于5000元的罚款。
此外,在城管队员的调解下,王某愿意赔偿张先生1000元损失。■记者 冯梦苓 通讯员 陈静 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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