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物业公司退管期困扰
交付于2002年的西门街道柳庄社区东方苑小区,7个楼道只有78户居民,小区交付后由开发商物业公司管理。因为管理成本上涨,物业公司收不抵支。近年来,小区出现绿化无人修剪、部分公共设施损坏等现象,居民怨声连连。
2014年2月,物业公司提出提高物业费,否则退管,这引起居民不满,双方矛盾爆发。在社区和街道的帮助下,去年5月,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自行处理小区物业公司退管后的相关事宜。
业主委员会主任、退休会计梁蓉蓉与其他8名成员一起,一边与原物业公司谈判,一边努力寻找新的物业公司。与此同时,居民自己安排人员,轮流12小时站岗,并自掏腰包请来环卫工人。“大家齐心协力,一起来管理自己的家园。”梁蓉蓉说,“以前铁门都锈烂了,也没有安装监控探头,被偷窃情况时有发生。居民自我管理后,情况在一点点改善,小区也变美了。”
不久,新的物业公司入驻,居民也接受了新的物业费价格,小区环境开始逐步改观。“居民在自治的过程中,心态发生了变化,大家知道要把握自己的权利,把社区、党委当成我们的‘助手’、后盾,这样家园才能建设得更加称心如意。”梁蓉蓉说。宁波日报 记者 陈朝霞 海曙记者站 毛一波 通讯员 傅燕 谷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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