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宁海法院将一名刑满释放的未成年犯介绍到了帮教基地工作。这也是自去年10月份,在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志清实业有限公司、宁波超拨电子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建立“宁海县青少年群体安置帮教基地”后,宁海法院首次向该帮教基地推荐符合用工条件的青少年。
小光(化名),老家在贵州。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久至宁海,又因犯盗窃罪被判刑。
考虑到小光的父母在贵州,小光在宁海又无亲戚朋友,刑满释放后极易再次犯罪,宁海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章法官与小光的父亲取得了联系,决定在小光释放当天,由章法官购买好车票,将其送回到父母身边。
今年1月23日,章法官来到宁海县看守所接小光,并在接待室与其进行了交谈。当听到要送他回家时,小光红着眼眶连连表示不愿意,并拒绝与其父亲通电话。
经了解后得知,原来在小光三岁时,亲生父母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后来,小光由爷爷、奶奶扶养。九岁时,小光被接到了表叔表婶家。表叔表婶就成了他现在的父母。在一次与表叔的儿子发生矛盾时,表叔打了小光,于是他就离家出走了。
从此,年纪轻轻的小光开始了四处漂泊的生活,因没有身份证,每到一个地方,他就找一些小工厂打工。去年,小光在义乌打工时因被查身份证而离开打工单位,经济拮据的他就想到了盗窃。
“如果不回家,那你接下去怎么打算呢?”
“我想留在宁海,先找一份工作。”
“这样吧,我联系一下帮教基地,你先去那里工作,起码食宿有保障了。一个人在外生活肯定会苦一些,但以后会好起来的。”
“我不怕吃苦。”小光说道,透着几分倔强和几分超过这个年纪的成熟。
听到这句话,章法官会心一笑。随后,带着小光到派出所领回了自己的物品,并为其准备了必要的生活用品。接着将小光送到了帮教基地,该公司负责人当即为他安排了宿舍及工作,并与小光亲切地聊了起来。章法官将这边的情况通过电话告知了小光现在的父亲,父亲也表示同意,还答应日后会到宁海看望小光。
据悉,宁海法院根据企业实际,重点向该企业帮教基地推荐犯罪时未满18周岁,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青少年,并如实提供该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协助企业落实帮教工作措施。而帮教企业会依法对法院推荐的青少年的犯罪记录予以保密,并采取跟踪回访、技术培训、生产扶持等形式积极开展帮教工作,对他们做到思想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照、待遇上平等,帮助他们在劳动实践中提升思想觉悟、掌握专业技能,重新融入社会。(通讯员 于珊婉 记者 郑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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