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走了一定构成逃逸吗?
蒋竹雷告诉记者,在他们的执法实践中,最主要的是要正确理解“逃逸”的概念。所谓逃逸,就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其特征是: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说,肇事者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不但不停车,还要驾车逃跑的心理状态;动机和目的是不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刑事处罚责任、行政处罚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适用“终身禁驾”时,必须有证据证明肇事者主观上是故意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否则,就不能给予“终身禁驾”。如:逃跑后由于其他因素或良心的谴责又返回现场救死扶伤的;或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或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等类似情况,不能以“终身禁驾”对待。此外,非道路上发生了所谓的交通事故而逃逸的,也不适用“终身禁驾”,因为,非道路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调整的范围。
对于“没事”走了这种情况,可以说肇事者并不是主观故意逃避责任,因此不能算是逃逸,但要有证据证明。
“没事你走吧”该怎么走?
海曙交警大队社区中队中队长石奇峰告诉记者,当发生交通事故,遇到有人说“没事你走吧”时,为了防止遭遇碰瓷或对方事后反悔等不诚信甚至恶意而为,最简单有效的对策就是:在事故现场,找张白纸写个协议双方签字,或者在对方还在现场或自行离开后,打电话报警,这样在公安机关有了报警记录甚至备案,就不怕事后对方耍赖了。
吊销驾驶证的十种情形
1.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2.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
3.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4.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因酒后驾驶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禁驾五年;
7.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禁驾五年;
8.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禁驾十年(重新考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9.造成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驾;
10.酒后、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驾。东南商报 记者 张贻富 胡珊 通讯员 滕耀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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