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东说,督促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有关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检察机关将从四个方面,加强对监督方式的探索。首先是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机制,根据违法行为程度的不同,通过提醒式、纠正式、处分式三种形式提出建议;第二是完善督促起诉制度,对发现行政机关不作为或者作为不够,致使国有资产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情形,检察机关督促有关行政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第三是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对于行政机关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逾期未能纠正、不予答复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第四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对构成犯罪的,运用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加大对公职人员权钱交易、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
冤假错案,如何防止?
近年来频频见诸报端的一些冤假错案,引起了委员们的高度关注。董莉亚委员的提问直截了当:“检察机关在日常办案中如何防止冤假错案?”
“天下无冤是全社会的企盼,也是公正司法的底线。近两年,我市检察机关在防止、纠正冤假错案方面推出了不少举措。”沈海东回答:首先,在法治理念上,树立保护人权的观念。其次,在检察环节,尤其是审查、起诉等环节,坚持对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合理怀疑未得到排除的案件敢于作出存疑不诉的处理决定。第三是注重对客观证据的审查,同时在办案过程中,将案件审查范围由“在卷证据”扩展到“在案证据”,多渠道、多层次地收集案件信息、核实证据,重视对无罪证据、翻供案件的审查。当然,也要充分尊重律师的职业权利,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共同来保障嫌疑人的权利。
法律援助,怎样更完善?
让没钱的人能打得起官司,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会上,王岚委员就“如何加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发问。
“目前,我们市一级有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市)区也有分中心,并配备有专门的律师团队,只要符合援助条件,都能做到应援尽援。市政府很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在财政上也给予了大力支持。”黄学云说,但是目前存在两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更多的人享受到司法援助服务。一是宣传还不够,有些人需要援助却苦于不知道援助途径;二是司法援助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律师不负责任的现象仍然存在。接下来,司法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宁波日报 记者 董小军 董小芳 吴向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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