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曾子夏 通讯员 黄帅)马上就要过年了,市民们都开始置办年货。老家山西的王某也想着在年前最后捞上一笔,好回家过年。可他不走正途,动起了歪脑筋,在各大商场、超市游走,趁人不注意将财物“顺”走。提包、水杯、身份证,手机、钥匙、充电宝……王某偷来的东西当真是五花八门,不过短短5天,就偷走27样东西,涉案金额近3万元。目前,王某已被刑拘。
1月27日,一位女士到大碶派出所报案。她在大润发超市购物时,放在购物车内的黑色双肩包被偷了。警方调取超市监控,看到当天下午2点15分左右,在超市卖大米的区域,报案的女士正在挑选商品,购物车就随手留在身后,女士的双肩包也放在购物车内。此时,一名身高大约160厘米,身穿深色衣服的男子趁女士不注意,悄悄靠近购物车,先伸手将购物车往后拉,然后一把抓住双肩包,将包拎在胸前,快步从未购物出口离开超市。
过了两天,又有一位男士报案,同样是在大润发超市内拎包不慎被盗。通过监控,小偷的作案手法、身形和穿着打扮都和上一次十分相似。辖区民警沈阳林分析,两次作案的就是同一个人。他将嫌疑人的影像拿到超市安保部门,叮嘱每位保安,随时注意身形相似的可疑人员,一旦发现要立刻报警。
功夫不负有心人,1月31日晚上6点左右,大润发的保安发现了这名男子的身影,当即报警。警方赶到后,将这名男子抓获。
警方调查得知,男子姓王,山西人,今年31岁。2011年到宁波后,王某大部分时间都在江东务工;2013年,王某曾经到北仑某工地务工,因此对北仑也比较了解。“今年年初,宁波那边的工程做完了,我想去高塘那边看看年前还能不能再接点活。”王某说,结果刚到北仑没几天,自己的身份证就不见了,补办的身份证从老家寄来还需要一段时间,这期间不能打工,他就想到了去“偷”,从27日起到被抓,共作案7起。民警在王某的暂住地找到了大部分赃物。
警方提醒市民,临近年关,商场、超市等场所人流密集,也是小偷作案的高发地。市民一定要多留个心眼,看好财物,做到“包不离手”,手机等贵重物品不要放在外衣口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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