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 记者 徐叶 通讯员 陈杰) 前天晚上9点,鄞州姜山人民路与北大路交叉口,一辆摩托车与汽车发生严重碰撞,受伤的摩托车司机头部出了不少血,却还一心想着开溜。
事故发生后,两车都有不同程度损伤。摩托车驾驶人一看对方是辆奔驰车,而且损伤不小,就逃离现场。但奔驰车驾驶人很警觉,意识到对方要逃跑后,一路狂奔追上去,并将摩托车驾驶人死死拉住。他们之间的冲突引起了群众的围观,一名好心路人很快就报了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其中一男子正忙着打电话,头上还有伤。受伤男子正是骑摩托车的刘某,他来自江西,今年二十多岁。一直担心刘某开溜的男子姓黄,是奔驰车的驾驶人。
在与摩托车驾驶人刘某沟通的过程中,民警闻到一股浓重的酒味。当民警要求对刘某进行酒精测试时,他非常不配合,反复强调自己没有喝过酒,还口口声声说:“等我的律师到了,再和你们说。”此话一出,围观群众笑成一片。
刘某最终被送往医院救治,处理完头部伤口后,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他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22mg/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经询问,事发当日刘某约了一群朋友在老乡家里喝酒。酒足饭饱后,他便驾驶摩托车回家,一不小心在途中出了事故。因为知道醉酒驾驶触犯法律,他就想一逃了之。
据了解,在这起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刘某与直行奔驰车相撞,刘某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而醉酒驾驶机动车所有的经济损失都应由刘某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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