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阿科(化名)去李婶(化名)那里催讨2000元的债务,钱没讨回来,反而要承担赔偿。近日,经过法院调解,阿科与李婶(化名)达成和解,阿科自愿赔偿李婶6.8万元,李婶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本案就此了结。
李婶50多岁,独自一人居住,因为爱打麻将欠下一些小债,常有债主上门催讨,阿科就是其中一位。
2012年7月的一个下午,阿科和林某(化名)一起到李婶处讨要2000元的欠款,但李婶家门紧闭,看着好像不在家。林某四下寻找不到,便先回去了。
好不容易来一趟,就这么走了,阿科有些不甘心,见墙角有一块砖,随手拿起将窗户砸破。阿科掀起窗帘朝里张望,发现李婶在家,正躺在地上“睡觉”。阿科大声呼唤李婶,但她不应,倒是唤来了闻声过来看热闹的邻居。阿科见叫不醒李婶,看到窗户上放着两瓶五粮液,就说拿这两瓶五粮液抵债,说着便回家了。
此时已到傍晚5点多,李婶还是躺在地方,保持着同一个“姿势”。邻居觉着有点不对劲,似乎不像在睡午觉。于是叫来李婶的婆婆和小叔子过来看看,进门后发现李婶躺在地上小便失禁、神志不清,赶紧送医院救治。经过抢救,总算保住了一命,却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
李婶的家人认为阿科的行为与李婶脑梗塞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一纸诉状将阿科告上了法庭,要求阿科承担全部费用的60%,赔偿李婶112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在法庭的组织下,对阿科行为与李婶脑梗塞倒地的因果关系进行了鉴定,但由于技术有限,鉴定机构无法认定两者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阿科是否对李婶的倒地负有责任、如何承担赔偿比例双方争执不下。庭审过程中,李婶和阿科都叫来了相关目击证人出庭作证,但证人的证言都只能表明看到阿科到李婶处讨债,砸窗并拿走五粮液的事实,对于李婶是何时倒地的,就连李婶自己也无法说清。
事实难以查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调解,看看能否从情理上使双方达成和解。一方面,李婶的家人感到非常不幸,出院后的李婶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请专人护理,开销非常大,觉得阿科必须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另一方面,阿科觉得自己无缘无故“摊上大事儿”,讨个债还要遭索赔。经过法院的充分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
记者 陈运运 通讯员 亦茗 张熠图片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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