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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上挂面条 树下有蟹脚 保洁员被空投垃圾击中两次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2-28 07:06:10   稿源: 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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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成人身伤害找不到责任人

  周围居民要承担“连坐”责任

  律师说法

  记者从联丰小区物业了解到,二耀庭确实有部分居民高空抛撒垃圾。“我们经常张贴温馨提示的。”物业工作人员说。随后,记者来到云丰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居民来居委会投诉。“我们会找物业了解情况,登门和居民沟通,让大家做文明居民。”

  高空抛物造成的损失,谁来担责?昨天,记者联系了宁波大成律师事务所的毕秀娟律师。她告诉记者,高空抛物万一伤人,周围居民可能要“连坐”。

  “楼层越高,高空抛物造成的危险也就越严重。”毕律师说,“高空抛物一旦造成汽车的损坏或者人身伤害,这种行为已经是一种侵权行为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高空抛物行为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假如找不到责任人,则推定所有住户都有‘抛物’的可能,应由所有住户一起赔偿。”

  毕律师提醒,如果居民发现高空抛物的情况,要及时和物业、居委会反映,否则确定高空抛物的范围后,该区域内的所有居民都承担“连坐”责任。

  □记者王莎摄影记者高远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