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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消保委发布宁波2014年消费者维权情况

朋友圈购物维权难 私下交易不受《消法》保护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3-10 13:55:15   稿源: 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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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消保委发布2014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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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中国宁波网3月10日讯(记者周维强)今天上午,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消保委发布了宁波2014年消费者维权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微信购物、微信点赞等非现场消费争议涌现,由于微信购物模式刚起步,目前尚无第三方支付和管理平台,在维权时存在很大障碍,已成为政府监管新领域。

  消费者吴女士通过微信购买prada皮包,价格为1180元。到货后,吴女士发现缝线处有重线的情况,要求对方退货,未果。办案人员根据吴女士提供的卖家地址赶到现场后,发现该地址是座商住楼,楼梯门口有门禁系统,住户达200-300户。执法人员会同公安部门对消费者提供的地址进行了检查,但未发现有销售假冒商品的经营活动,后续无法进一步处理。

  据市市场监管局数据显示,2014年,宁波12315共受理与微信消费相关的投诉61件,其中微信点赞争议51件,微信购物争议10件。所谓微信点赞争议,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消费者按商家要求收集到足够的“赞”后,商家并未兑现承诺赠送礼品、提供优惠,或是赠送礼品的数量、品牌、规格与承诺不符,以及商家没有明示礼品数量有限、活动时间过期等。

  市消保委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圈购物是基于朋友之间相互信任而进行的交易行为,购物时要确认对方的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保留交易对话记录。此外,由于不少卖家并没有实体店,而消协等部门能够监管的只是那些有营业执照的电商微商,所以如通过个人账号进行买卖的,是属于私下的行为,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只能向服务平台投诉。

  据市消保委主任陈红萍介绍,根据2014年12315投诉举报平台数据分析显示,去年互联网及移动终端服务成为新的消费投诉热点,而网络举报投诉、线上线下互动成为维权新趋势。此外,如畅购一卡通之类的预付式消费争议也是消费维权的难点,需要各方共同关注,合理解决。

编辑: 周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