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
去年汽车投诉总量同比增两成
主要集中在性能和售后方面
宁波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一份报告显示:2012年至2014年,汽车投诉一直在上升,该中心受理的汽车商品类投诉量分别是1194件、1748件、2106件。
2014年,宁波汽车类商品投诉总量仅次于食品与通讯类产品,占全年所有商品类投诉总量的11.2%,依旧是当前投诉争议较大的商品。2014年,宁波汽车及汽车类商品投诉量同比上升20.5%。
昨天,海曙区消保委举行了一场座谈会,海曙区“家用汽车消费者之家”工作室的5名专家组成员总结汽车几大消费纠纷:
汽车类产品存在性能性故障,消费者经常投诉的质量问题包括汽车空调系统、发动机、制动系统等。
消费者对于汽车厂商的售后服务质量有异议,一些汽车售后服务部对消费者合理的修理要求予以拒绝或拖延,有些在进行汽车维修时擅自更换零件、更换零件时以次充好、夸大汽车故障、汽车并未修复却多次收费,汽车旧伤未复又添新伤、屡修屡坏等现象也时有发生。
汽车保养、维修中,服务质量有待提升,一些服务人员缺少专业技术和沟通能力。
汽车销售合同标示不明或含糊不清,造成后续纠纷。
商家违反约定,订金交付后不能按时取货,违反约定拖延时间迟迟补办相关手续,原先约定订金可退变成订金不退引发争议。
提醒
购车时合同要明确细节
维修时要注意保留证据
针对汽车领域的种种投诉,在座谈会上,消费调解人员、法院、4S店等各方人员也给了消费者一些建议:
首先,不管是买车还是租车,尽量选择有合法证照,有厂方授权的正规的4S店或单位。
其次,不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和承诺,把可能出现争议的事项写进合同中。比如说,在合同中写明车辆种类、购车金额(含订金或订金支付方式、支付金额)、交车时间、交车地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提防“霸王条款”。收车前要谨慎,要仔细检查车辆的出厂日期、里程表、内饰、发动机有无异常等,配件、内饰装潢等是否与承诺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相符。
最后,保管好发票和说明书等材料,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或里程范围到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并要求维修站在车辆保修卡上作好详细记录;一旦出现汽车质量问题,应及时联系经销商,出现纠纷,向有关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链接:海曙区消保委征集10名消费者参与“家用汽车消费体验活动”,时间是3月20日13:30,在海光大厦集合。有兴趣的消费者可以致电87365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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