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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酒驾,驾照被注销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5-26 07:02:44   稿源: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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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讯 昨天下午3点左右,女子宗某来到横溪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前几天的一个晚上,横溪中队设卡进行酒驾整治。凌晨1点11分,中队民警在鄞州大道桃江路对来往车辆例行检查,正在这时沿路开来一辆香槟色宝马,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摇下车窗,开车的是一名年轻女子,民警拿着酒精检测棒对女子进行检测,没想到警示灯立即亮了起来。

随即,民警示意驾驶员宗某下车接受检查,面对民警的检查,女子反复强调自己没有喝酒,前前后后共进行了17次的呼吸酒精测试,最终经过酒精检测仪检测,宗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检查中,民警发现宗某今年才21岁,半个月前刚领取了驾驶证,现在还处于实习期,如今等待她的将不仅仅是一次性扣满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23号令》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所以,宗某领取仅半个月的驾驶证,还没捂热就将被注销。对此,宗某表示后悔不已,当时自己只是喝了一瓶啤酒,以为不会有什么问题,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谁知还是被交警拦了个正着。

通讯员 俞昊翔

记者 王丹静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