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车主李先生过路口时撞死了一条狗,没想到2个月后,狗主人就把他告了,说死在他车轮下的,是一条名贵加纳利犬,要他赔2万元,李先生傻眼了。昨天上午,这个案子在象山法院开审。
4月3日,李先生开车经过一个红绿灯路口时,一条狗突然闯红灯,他刹车不及,“咚”地一声撞上。
“那是一条大黄狗,狗落地后,几声哀嚎,马上爬起来就跑了。”
李先生还是蛮担心的,他报了警,直到交警来做完笔录才离开。
可几天前,李先生突然收到了一份诉状,起诉他的正是那条被撞狗的主人,诉状中称,那条狗是条加纳利犬,跑回家没几个小时就死了,要求李先生赔偿2万元。
一条狗要赔2万元?李先生傻眼了。
昨天开庭,狗的主人方先生提供了狗牌和一份司法鉴定报告,证明自己所言不虚。
但李先生发现,当天被他撞的狗和诉状上描述的狗并非同一只。
“对狗的价格我相信司法鉴定报告,但是我当时匆匆一瞥,记得狗的颜色是黄色的,但是报告上的狗却是红色的。”李先生说,“另外报告上写着狗年龄是4岁,但是狗证上登记的是2008年,这足够说明被调包了。”
对李先生的质疑,方先生有些生气:“这证是之前母狗的,母狗已经死了,被你撞的这条是它生的小狗。”
庭后法官组织了双方调解。最后双方各让一步,李先生赔偿方某6000元,其他鉴定费用和车辆损失费相互抵消。记者胡珊通讯员罗艺 郑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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