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小张,男,白沙路人,27岁。2013年年初,他注册妞妞制衣厂并开始营业,先后招聘了41位工人,没签订劳动合同。
小张与工人约定,每月领取基本生活费,年底统一结算工资。2014年,妞妞制衣厂经营状况稳定,做了4万多件棉衣,营业额100多万元,利润10多万元。从经营状况上看,小张有能力支付工人的工资。
然而,小张花钱大手大脚,经常呼朋引伴去消费,也缺乏相应的责任感,大部分钱被他在酒吧、包厢用掉了,继而无法支付工人的工资。随后小张更换了自己的手机号,使工人无法联系到他。
到目前,小张家人帮助归还了14万元工资,仍欠30万元左右,在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限期改正通知书》后仍不支付欠薪。目前,小张已经被市检察机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市法院起诉。“很多群众认为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罪门槛较高,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感觉程序比较繁琐。”法官说,实际上,当群众遇到老板拒不支付工资,又联系不上的情况时,务必及时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人社局会根据群众的反映,责令老板限期整改,并发出整改指令书,若仍不支付报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群众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记者 陈运运 通讯员 魏溪 沈燕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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