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黄合 通讯员陈冠军 北仑记者站金旭孟)“种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在北仑,这样的执纪监督窘境将不复存在。上月起,该区所有街道(镇)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一律实现“专职化”,这也意味着,原先身兼数职的街道(镇)基层纪检干部将从各种兼职中彻底解脱,聚精会神地做好群众身边的“拍蚊灭蝇”工作。
“基层纪检机构职能泛化,主责主业不够突出,影响了监督执纪问责‘最后一公里’的打通。”北仑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钟世祥表示,过去碍于人情面子,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违纪现象存在“遮丑护短”和“敷衍了事”的心态,甚至连续几年“零办案”。
打铁还需自身硬。今年起,北仑区正式启动了街道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干部专职化建设,连续出台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坚决退还别人的“责任田”,将监督责任下沉到底、落实到位。
针对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存在的“老好人”现象,北仑区在全省率先出台“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及“主体责任履职规范”、“34个必须”和“10个不准”的细则规定,落实了基层纪检机构履职的“路线图”,对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等行为从重处理。
同时,该区纪委出台了纪检监察机构联系管理工作制度,健全了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向区纪委报告制度,对报告内容、报告主体、形式、时限要求和受理部门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一旦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不按规定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重要情况、举报线索和问题的,将被严肃追责。
此外,在专职化基层纪检干部的基础上,北仑区还出台了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违纪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暂行办法,对全区违纪问题线索进行统一管理、系统存档、科学处置,对每个案件的证据收集、办案程序、定性量纪进行全程监管,防止隐瞒线索不报、久拖不查或者定性错误、重案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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