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6月30日讯(记者 陈章升 通讯员 任社)记者今天从宁波人社部门获悉,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2014医保年度内(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负、个人承担累计超过3000元的部分即可享受医疗费综合减负政策。其中,3000元以上至2万元部分补助80%,2万元以上部分补助90%。
根据相关规定,7月1日综合减负资金将先划入参保人员的历年账户,可以在就医时按规定使用。如果参保人员已经申领了社保卡,其综合减负资金即时从历年账户中划出,将于7月10日划入社保卡中的银行账户;目前还没申领社保卡但原先有工商银行关联过的账户将划入此关联账户。无工商银行关联账户的参保人员在以后领取社保卡时,其综合减负资金即时从历年账户划出,于次月10日划入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参保人员如果想知道自己是否属于减负对象,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查询。7月2日起,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还可以拨打电话12333,输入身份证号自助查询或人工查询;也可以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每年综合减负政策实施时,往往有不法分子借医保中心名义进行电话诈骗,骗子以医保卡资料外泄、欠费停用、账户透支以及领取综合减负等为借口,一步步诱骗参保人员提供银行卡号和密码,把银行卡资金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致使部分参保人员受到经济损失。参保人员切勿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更不要泄漏个人信息甚至汇款、转账给他人。参保人员遇到医保卡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可以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咨询,也可以拨打人力社保电话咨询专线12333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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