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的女出纳施某昨天站在余姚法院受审。
15年前,她还只是余姚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一名文书,但她工作勤恳,态度负责,大家有目共睹,9年后做到了事务所出纳一职。
施某始终相信,通过个人努力,能使情况改善。于是,有了一点积蓄的她在2005年和丈夫开了一家服装店,希望可以改善家里的经济条件。
可是事与愿违,服装店并没有挣到钱,一直在亏损。其后,他们又尝试经营面馆、快餐店,6年下来,他们前后亏了80多万元。
起初,施某和丈夫还能向亲友借钱,勉强维持经营,但后来欠得越来越多,亲友们的脸色都不好看起来。
为了维持经营,施某想到了自己掌握的公司的财务章、法人章和现金支票,她将公司的支票兑现,通过做假账的方法把公司的账目做平,把钱放入自己的口袋。
然而,事务所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查账,为了应付查账,施某只好去借高利贷,用高利贷填补亏空,回头再用公司账上的钱把高利贷还上。3年间她伸手100多次,前后总计250多万元。
窟窿越来越大,渐渐地,施某心力交瘁,濒临崩溃。她感到再也无法隐瞒下去了,于今年1月20日下午3点多,到余姚公安投案自首。
几乎是同时,单位也发现了她的侵占行为,因为当天上午施某没有正常上班,也联系不上,合作人起了疑心,将会计叫上,核对公司账目,这一核对发现两个公司的银行账户里面只有1.8万元和217元,和公司账目中的180.8万元及7.3万元相去甚远。
当天下午4点多,合伙人和会计也报了警。
昨天上午,施某因职务侵占罪,被余姚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东南商报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陈文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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