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7月2日讯(通讯员 张彩珍)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3年12月26日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已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监管该类食品标签的唯一依据,需要广大使用者引起高度关注。
新版标准与老版相比,主要修订以下内容:一、修改了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定义,明确其包含的食品类别,明确了标准适用范围。二、参照国际标准,增加不应对0-6月龄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的基本要求。三、修改了能量和营养成分的标示方式和允许误差范围等要求。四、合并了允许标示内容和推荐标示内容。五、修改了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含量声称要求和功能声称用语,并根据国际惯例,删除能量和营养成分的比较声称。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指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新标准的实施对规范该类食品的生产、使用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各有关生产企业要引起高度注意,确保产品符合新标准要求。
新标准已于2015年7月1日正式实施,在实施日期之前生产的食品,可在食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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