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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险产品面临更新换代 新规对市场影响几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7-03 07:13:48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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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年初,中国保监会启动了万能险费率改革,并规定不符合新规的产品必须在7月1日起停售。如今,最后期限已过,笔者发现各险企已基本按要求停售,同时一批新的万能险产品通过升级改造后上市。

  所谓万能险,是指包含保险功能并设立保底收益投资账户的人身险,保费一部分用于保障,另一部分用于投资。说它“万能”,主要表现在交费灵活、保额可调整、保单价值领取方便等方面。据统计,今年前5个月,全市寿险机构实现万能险保费收入14.16亿元,同比略有减少。

  一家保险机构的负责人向笔者解释,万能险新规跟老百姓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强化了万能险的保障功能,对于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满18周岁的,个人万能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20%,而此前风险保额的最低比例为5%。以一张10万元保额的保单来说,此前签单第一年,一旦发生死亡赔付,保险公司赔付10*(1+0.05)=10.5万元,按照新规定,保险公司需赔付10*(1+0.2)=12万元。其次,根据最新的规定,万能险的评估利率上限为年复利3.5%。新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不高于3.5%的仅需要备案,而高于3.5%的则需要审批,预计未来最低保证利率3%至3.5%或成常态,而此前评估利率上限为2.5%。由于评估利率是影响保险费率的因素之一,评估利率越高,保险费就会越低。以利率在3.5%至4%的保险单为例,在保险合同不变的情况下,保险费会便宜5%左右。

  按照保监会要求,本月起,原有的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不得销售,各公司新开发的产品应按规定向中国保监会备案或报批。笔者昨天走访发现,目前大多数公司已对原来不适合新规的老产品进行清理并停售,而对于已销售出的老产品,在保险期限内的消费者仍可缴纳续期保费,对于保险期限已满的,可以选择与之衔接的新产品进行升级或替代。

  在老产品停售后,大部分险企随即发行了新的万能险产品,笔者发现,新产品大部分是老产品的升级改造型。

  宁波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费改后的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提高了对风险保障的责任要求,这体现了万能险回归保障的监管导向,进一步保护了消费者权益。

  “随着保险资金投资收益水平的不断提高,目前万能险结算利率较去年同期有较大提升。”宁波保监局相关人士介绍,现在虽已放开最低保障利率限制,但各公司仍需根据市场供求关系、产品特性、风险程度、投资收益等因素,按照审慎原则确定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的最低保证利率,因此,各家保险机构发生价格战的可能性不大。宁波日报 记者 杨绪忠 通讯员 俞加北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