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记者陈锡超)“隔壁一户人家在二楼装了摄像头,正对着我家院子,算不算侵犯个人隐私?”7月6日,网友“百姓”在余姚新闻网阿拉社区发帖,说是自己家被隔壁邻居监控了,上门处理,结果和邻居发生了冲突。邻居大妈在冲突中受伤后,闻讯赶来的亲戚直接过来把他们家的大门砸坏了。
邻居装摄像头正对自家院子让他觉得怪怪的
在阿拉社区发帖的这位网友姓熊,家住在朗霞街道新南王村南四路。
熊先生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他家东边的邻居,在二楼的晾衣架上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方向朝西正好对准他家的院子,让他觉得怪怪的。
“她这么一搞,我们家人进出大门不就被人监视了吗?这样算不算侵犯个人隐私?”熊先生说。
7月5日那天傍晚,熊先生见隔壁邻居家的大门正敞开着,他拿着一根长竹竿,来到邻居家里,用竹竿拨弄安装在晾衣架上的摄像头,想要改变摄像头对准的方向。主人史阿姨当时正在和一名村民聊天,见状,赶忙抢夺熊先生手上的竹竿,双方发生了冲突。在抢夺过程中,竹竿打到了史阿姨的头部,史阿姨随即倒在了地上。
史阿姨的侄子就住在她家的后方,闻讯赶了过来,见史阿姨倒在地上,怒火中烧。此时熊先生已经回到自己家中,关上了大门。史阿姨的侄子和另外几名亲戚来到熊先生家,见熊先生不出来,又大门紧闭,他们愤怒地用工具敲打熊先生的大门,导致大门受损严重,玻璃碎了一地。
接到报警的朗霞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现场,并把熊先生带回去进行了问话。
7月8日,记者在来到熊先生的家中,见到他家的大门依然破损。隔壁史阿姨家一个人都没有,熊先生说平时她们家里就史阿姨一个人,那次冲突后已经住院了。在史阿姨的二楼,摄像头依然装在晾衣架上。
熊先生告诉记者,朗霞派出所和新南王村村委会已经出面协调了此事,而且民警已经明确跟他说了,摄像头是可以安装的,所以他现在也不想再追究了。而对于史阿姨的伤情,他愿意承担部分医疗费。
隔壁邻居:装摄像头因有人恶意在家门口倒粪便
7月14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史阿姨的侄子,他向记者描述了当天的情况。
“那天正好是吃晚饭的时间,我在家里听到我大妈连喊了好几声‘救命’,立马冲到她家里,我大妈那时候已经坐在地上了,头部起了个大疙瘩,手臂上也有多处伤痕。看到这情形,我和几个亲戚都愤怒了,跑到了隔壁人家。那人一直躲在家里不肯出来,当时我们也是气昏了,砸了他们家的门。”史阿姨的侄子说,是他第一时间报了警,并把人送往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
史阿姨的这位侄子告诉记者,史阿姨的女儿、女婿都住在余姚市区,乡下的房子只有两老伴住着,去年史阿姨的老伴走了,只剩下她一人,因为平时身体不太好,所以同村的亲戚都特别照顾她。
当天,史阿姨的女婿周先生又向记者打来电话,说老人已经在前几天出院了,医药费花了4000元左右,现在身体正在恢复。
周先生告诉记者,家里之所以安装摄像头,是有原因的,“前段时间,经常有人在家门口倾倒粪便,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做的,于是在家里安装了几个摄像头”。
“安装在晾衣架上朝西的那个摄像头并没有对准隔壁人家的大门口,对的是门口的那条马路,只是镜头稍微能扫到院子的一角。隔壁如果以后砌了围墙,摄像头是摄不到的。”周先生说。
事情发生那天,周先生在医院里见到了史阿姨。“当时她的头部起了一个大疙瘩,眼眶红肿,周围都是乌青。”周先生说,家里的监控记录了整个过程,敲打史阿姨头上的那根竹竿还折断了。
看到史阿姨的伤情,周先生非常心疼,原本他想找隔壁的这户人家去理论,不过后来朗霞派出所、村委会介入调解了,他也觉得没必要再把事情闹大。目前,双方的赔偿问题还在协商。
律师:侵犯他人隐私需提供证据
对于村民自主安装摄像头的情况,余姚日报法律顾问汪宇波律师的看法是: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禁止公民个人安装摄像头,但是安装摄像头不能针对个人,也不能对准他人住所。同时拍摄者不得随意将视频资料对外公布,否则情节严重构成侵权的,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记者从公安部门也了解到,个人自主安装摄像头,尤其是农村地区安装摄像头,有利于案情的侦破和维护农村治安稳定,公安部门并不反对。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