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禁渔期,却无视休渔期管理规定,仍驾驶渔船前往石浦镇渔山岛附近海域从事非法捕捞活动。近日,石浦边防派出所查获了林某等6人。据悉,此案为象山地区今年破获的首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6月1日12时起,东海、黄海、渤海等地全面进入伏击休渔期。在利益的驱使下,导致一些不法人员怀有侥幸心理,无视伏季休渔期禁渔相关规定干起非法捕捞勾当。
7月15日晚,石浦边防派出所与渔政部门在海上开展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一艘船号为浙三渔运80438(船号为自编)正在石浦镇铜瓦门码头进行停靠,行迹非常可疑。执法人员立即进行检查,发现该船疑似刚刚卸完鱼货,船上共有百余顶流刺网渔具,并有新鲜鱼货残留。执法人员将该船扣押,并将船上的6名船员传唤至石浦边防派出所。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林某等6人交代了自6月份禁渔以来,从事非法捕捞活动,出海10余次,从中获利7万余元的事实。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东南商报 记者 戴巧泽 通讯员 陈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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