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超市买了一瓶洗发水,用过之后头发掉了很多,洗发水变成‘脱发水’。”前阵子,象山县晓塘乡的方女士跑到象山县市场监管局,要问个明白。
方女士不是第一次用这款去屑型洗发水。只是这次用了之后,头皮开始瘙痒。起初,方女士以为是过敏,但是吃了过敏药,还是不太管用。第二天,方女士去医院的时候,从头到眼睛都肿了起来,头发开始大面积脱发,整个头皮约三分之二的头发都掉了。
医生诊断,方女士是洗发水引起的过敏症状,通过治疗能逐渐康复,但目前必须佩戴假发生活。
“我们洗护产品都由厂商统一配送,产品质量是完全有保障的,我们也没遇到洗发水导致过敏。”涉事超市负责人解释,并出示了该批次洗发水的进货票据。经核查无误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拨打了该洗发水厂商的消费者服务热线进行沟通,但生产厂商坚决否认自家品牌的洗发水存在质量问题,表示是消费者个人体质导致的过敏,他们概不负责。
调解陷入了僵局。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想到了微信,邀请消费者、生产厂商共同加入微信群,三方同时在线,将消费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实时传输给厂商。经过长达三个月时间的努力,生产厂商最终承认是自己的产品对方女士的健康造成了损害,愿意承担全部费用。后来,该厂商售后代表来到象山,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向消费者方女士道歉,并一次性补偿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4300余元。
提醒
洗发水、沐浴露等洗护产品直接与人体发生接触,购买和使用千万要仔细谨慎,要到有固定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的超市或商店购买,注意索证索票并加以保存,以便发生意外事故时有追诉的证据。其次,洗护产品均含有化学成分,在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了解其所含成分、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等,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健康损害。(现代金报 通讯员 蒋世杰 记者 俞林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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