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上市的宁波企业政策红利来了!昨天,宁波市政府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和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从今年8月24日起到2017年12月31日,通过资金补助、税收减免等多种方式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和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
企业境内外挂牌上市补助显著提高
与之前政策相比,《意见》在对企业资金补助方面有了显著提高。
根据《意见》,不管是否能够通过审核,只要企业递交境内IPO申报材料并得到中国证监会或沪深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这一额度比之前提高了100万元;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后,市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的力度更大,从原来的100万元提高到最高补助300万元。企业通过在市外买壳等方式实现上市并实现回归的,市政府也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
而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成功的,市政府也会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企业在新三板实现直接融资的,市政府按其融资额1%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当年最高补助50万元。个人持有新三板股派公司的股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持有期限等条件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25%或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意见》还首次增加了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补助措施,上市公司通过增发新股、配股等实施股权再融资的,市政府按其融资额0.2%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当年最高补助30万元。而为了鼓励企业实施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根据《意见》,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辅导备案后,就可以获得市政府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也比之前的额度提高了50万元。
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最高补助300万元
记者昨天从宁波市金融办了解到,目前,宁波境内外上市公司已达65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51家、境外上市公司已达14家,A股上市公司位居全国各大城市第9位;新三板挂牌企业34家,占到全省的五分之一。
为了鼓励上市公司实施兼并重组,强化龙头带动优势,这次《意见》新增加大对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的财政扶持。
《意见》指出,本市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对本市企业或其资产实施兼并重组而导致成本增加的,在完成重组资产产权过户或工商变更登记后,市政府本级按重组所涉及资产增值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单家上市(挂牌)公司在本市发生多次重组的,合并最高补助300万元;本市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对列入市政府帮扶名单的面临困难的潜力型企业或其资产实施兼并重组的,按上述补助标准上浮50%兑现;本市优势企业借壳本市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比照此标准享受。□现代金报 记者 蔡俊 实习生 邱卓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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