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女士在使用某品牌洗发水后,发生严重过敏症状,头发大面积脱落。医生诊断其是洗发水引起的过敏症状,通过治疗能逐渐康复。但生产厂商坚决否认自家品牌的洗发水存在质量问题,表示是消费者个人体质导致的过敏,他们概不负责。
调解陷入了僵局。考虑到厂商售后部位于省外,且消费者往返不便等实际情况,象山县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创新性地通过微信平台进行沟通协调,邀请消费者、生产厂商共同加入微信群,三方同时在线,对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解决,并辅以电子邮件、图像影印、传真等方式,将消费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实时传输给厂商。
经过3个月时间的努力,生产厂商最终承认是自己的产品对方女士的健康造成了损害,愿意承担全部费用。日前,该厂商售后代表来到象山,签订了投诉调解协议书,向消费者方女士道歉,并一次性补偿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4300余元。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认可。东南商报 通讯员 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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