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记者 徐文燕 通讯员 秦玲琳) 记者昨天采访获悉,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从今天起开展住房公积金年度对账工作。
缴存单位自今天起可通过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本单位住房公积金对账单。具体操作可点击“单位公积金账户查询”,输入单位公积金账号及查询密码,下载单位及个人对账单。
缴存单位如无法在网上下载对账单或需要纸质对账单的,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到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提出申请,拷贝电子对账单;需纸质对账单的,于约定时间到指定窗口领取。
各缴存单位下载(领取)对账单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对,并将个人对账单发放给缴存职工。若缴存职工对本人缴存提取情况存有疑问的,请及时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核对,并由单位经办人员在9月15日前到管理中心对账,逾期未提出的,视作对账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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