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晚报记者 谢舒奕
“前后仅一天时间,房价就涨了135元!”昨日,正在省外旅游的市民胡先生致电记者,称他在一家星级酒店办理续住时对方临时涨房价,且未提前告知他房价会涨,他觉得自己被“潜规则”了。
住酒店首日和次日差价很大
据描述,胡先生一家三口近日自驾出游,入住了江苏一家四星级酒店。按照计划,胡先生一行游览酒店附近景区仅在该地逗留一天,次日将前往别处。入住酒店时,胡先生也将这一信息告知了前台服务员。“办理住房登记手续时,酒店给我们打了7折,收取房费315元。”胡先生说。不过,由于行程临时变动,胡先生一行需要在该酒店多逗留一日。“第二天上午我到前台办理续住手续,但对方告知,第一晚收取的房费为优惠价,第二晚房费按全额门市价450元收取,两日差价有135元。”胡先生对此难以理解,认为酒店坐地起价。
监管部门:酒店提高次日房价并不违规
就此,记者进行多方咨询。“胡先生提出续住的愿望,酒店可以根据住房情况决定是否答应其要求;同时,酒店也可以根据经营策略,提高或者降低客房价格。只要酒店提高的客房价格没有超过门市价,其提高房价的行为并无法律障碍。”宁波市旅游质监所有关人士表示,胡先生要在酒店住宿一晚,并且办理了相关手续,说明已经与酒店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该服务合同期限始于胡先生拿到酒店客房钥匙,截止次日退房时间。而由于胡先生之前明确在酒店住宿一晚,酒店前台服务员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告知对方次日房价将调整至门市价。因此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变更与否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的结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合同变更成功,反之,则合同变更不成功。
提醒:订房时提早确认很重要
据了解,眼下正处于暑期旅游旺季,我市选择自驾出游的市民不少,然而因该出游方式存在线路临时变动性较强等特点,游客住宿时容易遇到“一房难求”,尤其遇上节假日,热门景区附近的酒店客房大都爆满,游客与酒店之间的物价纠纷也随之增加。
业内人士提醒,游客入住酒店前,一定要认真查阅酒店经营者公示的今日房价、网上订房提示、房间调换提醒、节假日房价须知、退房要求等内容,避免因漏看产生纠纷;若是网上订房,需现场再次与经营者确认相关信息,避免因酒店与网站的信息传递问题,造成出行烦恼;入住和续住前与经营者确认每天的住宿费,避免其随意涨价;与经营者达成优惠协议的,落实到文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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