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王伊婧 通讯员于珊婉)近日,宁海一名男子因撕毁法院封条,严重妨碍司法强制执行,被宁海法院依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1万元。
几年前,宁海人高某因拖欠王某数十万元建筑工程款,被告上宁海法院,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是高某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王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查封了高某的工厂。但因为该厂未办理相关的产权证,无法处置,执行暂时终结。
数月前,王某忽然告诉执行法官,有人正在使用该查封工厂。执行法官赶去查看,发现确实有人在干活。经询问,是一个叫张某的人把厂房租给了他们。
法官设法找到张某,他说高某很早之前就将该厂抵给他,所以他有权利使用厂房。王某则提出,他的建筑工程款还没执行到位,他有处置厂房的优先受偿权,张某无权擅自处置。法院经查询后认定,张某确实无权出租该厂房,并与租用者协商后,重新对该工厂贴上封条。
谁知张某竟前往工厂,撕掉封条及张贴在一旁的法律文书。执行法官得知后,将他传唤至法院,并作出拘留、罚款的决定。被拘后,经法院批评教育,张某认识到其行为的错误性及后果的严重性,及时缴纳罚款,并表示愿意主动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归还租金,保证不再发生阻碍执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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