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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邵巧宏通讯员杨魁及
北仑的吴女士有个外甥李某,从他十来岁开始,吴女士像亲儿子一样照看他。李某长大成人要结婚了,吴女士腾出一间房间装修一新,布置成李某的新房。而房间里的冰箱电视机之类的家电则是李某自己添置的。
李某自己有了点积蓄后,就搬离了阿姨家。但是让吴女士意想不到的是,这个一直当儿子看待的李某,居然要求返还当时他买家电用的6万元。“这家电是他自己结婚用的,要用他就搬走,怎么要向我要钱呢?”吴女士欲哭无泪,养了这么久的外甥怎么转身就不认人了。
对于外甥要的6万元,吴女士不同意。
为了让阿姨交出6万元,这个外甥私底下做了很多“好事”。2015年5月下旬的连续几个凌晨,李某都会到阿姨家门口,要么点上几串鞭炮,要么砸几个啤酒瓶,后来还在阿姨家围墙上喷上“欠债还钱”的绿漆。
吴女士一家三口终于忍无可忍,于是准备好了木棍,打算等外甥来了就打他一顿。5月29日凌晨1时许,李某开着奥迪车带着几个朋友又来了,吴家人大喊捉贼并拿起木棍冲了出去。
李某挨了几棍子,一看形势不对,来不及开车赶紧跑了。已经被气昏头的吴家人无处泄愤,就用木棍将李某开来的奥迪轿车砸了一通。然而吴家不知道,李某开的奥迪轿车是李某朋友马先生的,当马先生得知自己的轿车被砸了个稀巴烂,立马报了警。
经鉴定,奥迪车损失6万多元。吴家事后也觉得自己的行为太过冲动,随即向警方投案自首,并赔偿了马某13万元,取得了马先生的谅解。
但吴家三口终因毁坏财物数额达到了巨大,均于2015年8月18日被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面对本案中吴家从被害人到被告人的逆转,法官劝诫大家在处理纠纷时,不可冲动,一定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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