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的一天,马先生去逛超市,碰到某进口品牌的红酒正在做低价促销,于是购买了一箱。回到家,他开了一瓶,倒在酒杯里,发现酒色暗红,喝了一口感觉麻口,不对味。他仔细看了标签,发现这批酒灌装日期为2004年,但是找不到保质期,也没有“最佳饮用日期”提示。
马先生找到商家要求赔偿,商家声称红酒可以不标注保质期,这是行业惯例,这箱酒按照现有储藏条件可以保存10年以上,没有质量问题。
马先生随即向江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寻求帮助。该区消保委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马先生购买的这箱红酒酒精度为12.5%,确实可以不再标注保质期。
这位工作人员说,红酒的背标上通常会标注两个日期,即葡萄采摘日期和灌装日期。记者了解到,在国外,红酒一般没有保质期的说法,人们通常根据经验和知识来辨别酒的最佳饮用期。其最佳适饮期从两年到10年不等,只有少数优质葡萄酒才具有10年以上的陈年潜力和收藏价值。(通讯员 王立扬 刘保峰 记者 贺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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