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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旅游质监所发布 “十一”出行警示 警惕低价团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10-01 07:56:40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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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记者 谢舒奕 通讯员 王一宁) 据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最新统计显示,今年“十一”出游人数将呈现较大幅度增长。为了让广大游客更加安全、顺心地出游,宁波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发布相关警示。 

假日出行,安全放在第一位。“超强台风‘杜鹃’节前来袭,自驾散客应提前做好天气变化的应对措施;前往热门旅游目的地,务必提前预订门票,以免因限流无法游览;碰到人多拥挤时,高度警惕踩踏风险。”市旅游质监所有关负责人提醒。 

进行旅游团报名,需警惕“低价陷阱”。据介绍,目前市场仍存在形式多样的“低价团”,如买保险、拍婚纱照等赠送旅游券,微信朋友圈发布“甩卖”、“尾单”等信息。“报名参团切莫贪便宜,不要轻信以低价为噱头的促销广告。报名参团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旅游企业,并对旅游品质、质量和价格做综合考虑。” 

报名任何一家旅行社,必须与对方签订合同。“旅游合同明确了旅游者与旅游企业双方的权利义务,是旅游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宝’。”市旅游质监所有关负责人提醒游客,一定要重视旅游合同的签订,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行程安排、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违约责任。如遇到旅行社推荐自费项目,其内容和价格也应在合同补充协议中明示,游客可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

理性购物很重要。“旅游购物纠纷是旅游投诉的常见类型,其中又以游客在旅行社安排的购物点购买了物品,回甬后‘感觉买贵了’、‘怀疑是假货’,于是要求退货最为常见。”市旅游质监所有关负责人提醒游客,尽量避免购买高档珠宝工艺品、电子产品等。如有需要,尽量到大型购物场所购买,并保存购物凭证。 

文明旅游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外出旅游谨记“文明”两字,在旅游过程中,遵守社会公德和秩序,遵守基本行为规范,尊重不同国家民族的传统和习俗,从细节做起,争当文明旅游者,以展现我市游客的良好形象。

“途中如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可先与旅行社协商沟通,协商不成的,可保留证据,在旅游结束后,向组团社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市旅游质监所有关负责人提醒,切莫采取罢游、罢住、罢回等激进行为,类似“非理性维权”行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由此扩大的损失将由游客来承担。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