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周霄通讯员卢文静
河姆渡派出所杜警官的宿舍遭贼了,行窃的是“老同事”江某。
江某今年20岁出头,余姚人,此前,他在河姆渡派出所担任协警,今年6月刚刚辞职。辞职后的江某一直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闲了一阵子后,手头紧张,动起了歪脑筋。江某想来想去,觉得老单位的宿舍可以下手,他不仅熟门熟路,而且许多人习惯不关宿舍门,有机可乘。
7月初,江某假装回宿舍拿留下的东西。因为他刚离职,老同事们对他的出现并未多加留意。江某发现一间宿舍的门没关,推门进去,床上有一只黑色拎包,他从里面翻出皮夹,窃得1000元现金。
江某初尝甜头,后又分别于7月15日、7月20日和7月31日进入这间宿舍盗窃,共窃得4000余元。
7月31日,当江某再次从宿舍内盗得1000元现金,刚出门就遇到了杜警官。他多次行窃的宿舍,就是杜警官的。杜警官心中警觉,翻看自己的包后,发现钱少了。杜警官喊住江某质问,江某将得手的钱交了出来,并承认自己总共偷了4次。
案发后,江某及其家属将全部赃款退还给杜警官。
近日,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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