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车辆发动机底部有漏油,4S店维修人员在维修中。 (图片由张先生提供)
车子两次无法启动,发动机漏油,正常行驶中安全气囊启动,两个前轮“吃胎”……昨天,市民张先生致电热线反映,他买了一辆进口奔驰车,两个多月后出现了诸多问题,4S店又不同意退换车,他花钱买来了大烦恼。
车主:花100多万元买来大烦恼
张先生是一名律师,他对车辆的维保记录保存得比较完好。
今年3月31日,他花100多万元在奔驰4S店———宁波利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利星公司”)购买了一辆原装进口的奔驰S320L。两个多月后,车辆出现了各种问题。
张先生说,第一次是6月17日早上,车辆无法启动,车上电脑系统报警。最后,他拨打了奔驰全国服务热线,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多次锁车,然后再开锁启动,最后车辆才启动成功。事发后,4S店给他进行了发动机控制单元升级。
7月19日,车辆发动机底部有漏油,4S店给他更换了密封圈。
8月6日,他的车子又出现了无法启动的情况。
9月5日上午,在行驶时,车辆的右后轮发生了爆胎。
9月19日,他将车子开到4S店检测,检车结果为:电脑检测,无相关故障码,建议客户试用。
10月10日,他在另一家奔驰4S点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报告说左前轮和右前轮“吃胎”,建议更换两前轮胎。(吃胎,简单说就是四轮定位不准确,造成4个轮胎不是在标准要求的横竖两条直线上,导致有一个或几个轮胎内侧或外侧不正常加速磨损,造成偏磨。)
此外,车辆在正常行驶中,还会出现副驾驶座安全气囊已启动的提示。张先生认为,这些都影响到了行车安全,要求退换。
销售商:车辆不符合退换条件要拆开检查
昨天中午,记者联系了利星公司,该公司技术总监周先生说,车辆的电脑故障具有偶发性,要将电脑系统的连接处拆开检查,但张先生不同意拆开,因此无法找到故障源。
利星公司的另一名工作人员朱女士说,张先生反映的车辆问题确实存在,进行过多次维修和检测。对于张先生担心车子拆开检查会有影响,她说这种理解是片面的,因检修拆开对车辆的影响不大。朱女士说,公司也能理解张先生的心情,愿意和张先生协商解决,但是张先生车辆出现的情况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退换条件,公司无法满足其退换要求。
对此,张先生说,他曾就该问题咨询过业内人士,得知越是精密的车辆拆过后,越容易出现新问题,而且影响二次销售。“如果问题找到,修好了最好,万一拆过了,旧问题没解决又出现新问题,怎么办?”他要求利星公司出具一份书面材料,保证拆开后能够排除故障,但是遭到拒绝。
张先生表示,他将联合其他有类似经历的奔驰车主一起维权,并保留最后走法律途径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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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出现哪些情况可退换
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规定了几种情况可以退货或更换的情形。
一、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使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二、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两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了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2.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3.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统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统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销售者负责更换。 记者 陈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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