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不到2个月,就骗了公司6.7万余元。这已经不是小王第一次“缺钱花”。为了钱,她甚至还跟养父母闹僵。
今年8月,小王应聘到鄞州集士港一家工程检测公司担任总经理秘书,主要负责物品、文档规整,偶然也会帮忙购置一些办公用品等。
小王每个月的收入有三四千元,她觉得不够花。
9月6日,公司领导让她购买了一批办公用品,共计590元。事后,小王并没有把报销单和发票直接交给公司财务,而是折回办公室,在报销单上又添加了几项未购置的物品,并附上发票。上面的报销总金额已经变成16533元。
因为报销单上有领导签字,小王顺利得逞了。
此后,小王的胆子也越来越“肥”,再向财务报销时,总会在报销单上“添油加醋”,每次虚报金额4000元到3万元不等。
10月初,财务发现公司备用金不足,向领导申请,并提到小王还有三四万元的发票要报销。领导这才觉得事情不对,赶紧叫人把小王所有的报销票据调出来看,结果东窗事发。
刚开始,公司并不想报警,只要小王把私吞的总共6.7万余元“吐出来”就算了,可小王却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无奈之下,公司只好报警。
“钱是我拿的,但我也是迫不得已,我外婆生病了急需要钱。”派出所里,小王上演了一场“苦情戏”。不过,她的“戏码”很快被戳穿。
小王自幼被亲生父母遗弃,跟着养父母生活。养母说,小王的外婆压根就没有生病,而且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掉钱眼”里了。
因为拆迁,养父母得到两套房子补偿。去年,在外面租房子住的小王突然说她要买房。养父母一合计,就卖掉其中一套房子,把钱给了小王。
转眼几个月过去了,小王再也没提起买房的事。一再追问,她才说,钱已经被挥霍完了。
养父母和小王之间为此闹得很不愉快。
没想到的是,小王不久又打起了家里另一套房子的主意。见养母不肯再卖房给钱,她竟然一纸诉状将养父母告上法庭,最终逼得养父母卖掉房子,分了一部分钱给她,而养父母只能四处租房子住。
直到民警来核实情况,养母才知道小王这次真的闯下大祸了。
目前,小王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通讯员周莲萍 记者石承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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