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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如何维护自己在小区的公共利益?业内人士来支招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11-04 07:27:11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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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边城雨

昨天本报报道的《大部分业委会为何没有当好“看门人”》及《奥林80小区业委会追回公共收益金》在读者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不少市民纷纷来电询问如何维护自己在小区的公共利益。昨天下午,记者就此问题再次采访了宁波市业主委员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请他们给大家支招。

一半以上小区物业

公共收益不透明不公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了到,公共收益部分包括三部分,一部分是小区的门面房、游泳池、停车位等设施;二是外来一些单位和个人服务进入小区交纳的基金等;三是小区的公共设施产生的额外收益,例如电梯广告、路灯广告等。这些收益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收益理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小区的公共建设之中,但实际情况是,在很多小区,这些收益都落入了物业的腰包。

据市业主委员会协会收集的对全市数十家物业的审计数字表明,有一半以上物业都存在公共收益不透明不公开的现象。如江东某小区,宽带用户电信公司要向小区交纳每户十元的收益金,大约有20多万元。但小区物业根本没有将这笔钱划入小区的公共账户,而是自己私下里瓜分或者置办福利。也是这个小区,公共游泳池和门面房对外承包同样存在这种情况。后经审计查出后,该小区物业将钱退出,然后自己撤离该小区。

根椐规定,物业公司应在每年的3月份之前,将每年的收入情况向业主公开。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一半的物业都没有及时公开;或者公开不透明,放置在不显眼的地方,钻法律的空子;或者公开的情况像看天书,一般人根本看不懂。对此,业委会协会已经向相关部门建议,公开小区收入情况应该在指定的公共场所,并且对于不懂的业主,要做好解释工作,并且要及时审计,这样才能避免这种情况流于形式。

业主应要求物业公开收支

并与其签订详细服务合同

另据介绍,小区的公益基金使用情况有着严格的规定,个别小区物业却想方设法将这笔钱占为己有,或者使用不规范。“比如一个小区新交付,很多东西新的,个别物业公司看上业主的维修费,通过各种巧立明目,将维修费划为自己所有。还有的物业公司通过违规运作,将业主的质量保证金和房屋维修基金骗到手里,从法律上来讲,这已经构成了犯罪,但是由于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原因,让部分不良物业公司有漏洞可钻。

“有不少的小区物业天天哭穷,说没有钱赚,但是劝他们走,别干这赔本买卖了,却没有一家愿意走的,其中原因由此可见一斑。”相关人士透露说。

那么如何使得这些权益不被侵犯?宁波市业主委员会协会副会长韩俞说,要签订一份强有力的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收支财务公开。建立物业公司财务分账管理制度是当前我国规定的,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属于代管性质,其所有权并不属于物业公司。既然如此,就更应当将属于业主的财产单列出来,开立独立的业委会公共账户,收支明白记账,如动用维修费用,必须经业主委员会签字才可以动用。如此,才能有效遏制物业公司乱报预算、私自挪用业主的财产行为。这也是对物业公司收费进行监管的有效措施。

编辑: 陈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