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董小芳)日前,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印发通知,就深入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严格按照这两部党内法规办事,为宁波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这两部党内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进一步扎紧管党治党制度笼子的重要利器,是依规管党和以法治党的有机结合,是每个党员做人干事的基本行为规则,要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的纪律戒尺,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学习宣传教育方案。要注重融会贯通,抓好学习培训,通过学习研讨、评论解读、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入脑入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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