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民生·城事 正文

宁波新版公共汽车乘坐规则征意见 有些行为被禁止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11-19 06:52:53   稿源: 现代金报
0
报料热线:81850000、87000000  【 】 【打印

  链接

  遇到这4种情况

  乘客可拒付车费

  新版公共汽车乘坐规则第八条规定,乘客遇到下列4种情况可以不支付车费:

  车辆未明示线路票价;

  不出具或者不配备符合规定的车票凭证;

  空调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空调设备或者换气设备设施;

  使用电子乘车卡的乘客遇电子读卡机未开启或者发生故障无法使用时。

  如果乘公交时碰上车辆中途抛锚或碰上行车事故不能正常行驶时,乘运人员应当在30分钟内安排乘客免费乘坐同线路、同方向的公共汽车;乘客要求退票的,乘运人员应当退还车费或者出具退票凭证。但是,乘客乘车时持无效乘车卡或无效乘车凭证、越站乘坐、付费不足及冒用他人乘车卡或乘车凭证的,乘运人员可以要求补交车费或拒绝其乘车。对伪造、涂改、冒用的乘车卡或乘车凭证,乘运人员有权予以留置,乘客有上述行为的,其有关处理信息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通讯员 方新年 储鹏飞 钱霞

记者 薛曹盛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