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道路上两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等待交警处理。即便只是轻微的刮擦,也一定要用手机拍下事故现场,避免事后纠纷时无从取证。
类似事故引发的纠纷并不少见,交警也不止一次地提醒过。但前天,鄞州区横溪镇发生的一起刮擦事故,因路口无监控,且双方离开时未拍下事发现场,导致交警无从认定事故责任。
案例:事故后离开现场,各执一词难调解
前天早上6点左右,鄞州区横溪镇三江超市前的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家住横溪镇的王先生开车由南往北行驶,在到达该路口时,与一辆从右侧由西往东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轻微受损,电动车驾驶人摔倒在地。
为了赶时间,再加上双方损失很小,王先生就与对方私下协商,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他说,对方认同了他的处理方法,这才各自离去。“可事故发生后没多久,我就接到了交警的电话,说是对方报警了。”王先生说,他当时愣住了,明明协商好的事情,怎么又反悔了。
鄞州交警横溪中队的交警告诉记者,报案人是电动车驾驶人。对方称在该路口被轿车撞了,要求交警帮忙调查。通过对方报上的车牌号,交警联系上了王先生。
可由于当时的事发现场已经变动,双方各执一词,根本难辨真假,这让交警很难从中协调。于是,交警只得回到中队调取路面监控,但不巧的是,该路口的监控发生故障,还未修复,而当时时间很早,也未能找到目击者。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交警无法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最后,王先生赔偿给对方300元医药费。
方法:照片拍摄要多角度还原现场
这起交通事故看似很小,两车也不过是轻微的刮擦而已,但事发后随意离开现场的举动,却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在该事故中,双方一定有一人撒了谎,但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出于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一般会认定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机动车强制保险必须对非机动车一方进行理赔。即便是无责情况下,也需要赔偿对方医药费,其上限最多为1000元,而在有责情况下医药费赔偿上限将升至10000元。
交警提醒,不管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电动车驾驶人或行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等待交警前来处理。如果因为赶时间或其他原因,必须离开现场的,也一定要用手机拍下事故现场,保留证据。
“其实市民只要关注‘宁波交警’微信公众号,像一般的小事故都是可以进行自助处理的,但不少人并不知道事故现场的照片怎么拍。”鄞州交警横溪中队的俞警官告诉记者,另外像车辆发生单项事故,理赔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也是不需要交警到场,拍下照片直接找保险公司就行了。但有些人以为拍一张车辆碰撞的大特写就行了。
俞警官解释,事故现场照片主要分为概览照、中心照和细目照。
所谓概览照,就是要拍摄事故现场车辆及道路情况,可离事故现场一定距离拍摄东南西北四个方位。中心照要反映事故现场车辆碰撞的方位,需近距离整体拍摄双方事故车辆。细目照为双方车辆碰撞位置的详细照片,用来反映车辆受损情况,以及碰撞的具体部位,可拉近距离拍摄特写。另外,如果路面有痕迹的话,也可以拍摄,比如刹车痕迹。
除此之外,车架号、双方的驾驶证及行驶证,也都要在现场拍摄。最好是把对方驾驶人也拍摄进去,可避免后期“顶包”的情况出现。
□宁波晚报 记者陈烨 通讯员俞昊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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